說明:

一、依據「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設置及運用辦法」辦理,如附件一。
二、申請期限至115年11月4日止,請於期限內備妥申請表,如附件二,及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(成績計算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止)。申請出境進修者,另須檢附清寒證明、進修計畫書及入學許可證。
三、送交利瑪竇二樓LM210管理學院辦公室許珊珊小姐。

附件一、管理學院-「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」設置及運用辦法
附件二、張宇恭神父獎學金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