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published:2024-12-10 Tags: 行政公告 說明:依據113年11月21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辦理。 碩士班學生,符合輔系所列之條件者,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期止,得經指導教授與主系所主任同意後,申請其他學系學士班為輔系。 學士班畢業應屆入學本校碩士班學生,其未完成之輔系資格得於學士班畢業前,申請移轉至碩士班繼續修讀。 輔仁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修訂後全文 輔仁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修訂對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