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函知本院「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」111學年度申請事宜,敬請查照辦理。
明:
一、 依據本院會議通過之「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設置及運用辦法」辦理(如附件一)。
二、 請於111年10月31日(一)前備妥申請表(如附件二)與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)正本乙份送交至LM210管理學院辦公室。

詳情請參閱網站http://www.management.fju.edu.tw/zh-tw/about/law-detail.php?AID=9&SID=43